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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达:藏族尔苏人婚礼仪式中饮食文化的族群性

类别:饮食资讯 日期:2019-4-25 8:39:41 人气: 来源:

  任弼时简历在中国识别归类的藏族里面,包括一些在文化上与康巴卫藏藏族差别较大的群体。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和雅安市境内,历史上被称为“西番”的群体,他们现在都被划入了藏族中。“尔苏”就是其中一个群体。“尔苏”是自称,也称“布尔日-尔苏”,意思是“白人”。主要分布在凉山州的甘洛县、越西县以及雅安市的石棉县、汉源县。人数总数约一万人,其中199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是:甘洛县3,024(甘洛县地方志编篡委员会1996),越西县2,277人(越西县地方志编篡委员会1994),汉源县2,741人(雅安市民族教事务局等2002:114),石棉县的“藏族”有12,044(雅安市民族教事务局2002:114),但是,石棉县的“藏族”分为自称“尔苏”和“木雅”的两种,其中尔苏人集中在“下八堡”,木雅人集中在“上八堡”。目前没有详细人口统计把这两个自称群体分开,但是尔苏人最为集中的蟹螺藏族乡(俗称下八堡)的藏族人口是1,645人(雅安市民族教事务局2002:130)。另外,有一些材料报道,凉山州的冕宁县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县、泸定县也有尔苏人分布,号称分布区域是“二州一地七县”[①](甘洛县文化馆1984:123)。根据笔者调查了解,冕宁、九龙、泸定三县有部分自称“鲁苏”、“里汝”(尼汝)的人。从族源上看,鲁苏、里汝等与尔苏应该有同源关系,但由于迁徙分化等历史原因,他们之间已经产生很大差别。已经不能相互通话,风俗习惯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本文没有把鲁苏、尼汝等的人口放入尔苏人口中。

  尔苏人长期以来与彝族、汉族等族群生活的共同的区域中,而这两个族群的人数比他们多得多[②],在文化内容上多被这两个民族的文化所涵化(acculturation)。从表面上看,尔苏人的饮食习惯方面接近当地的彝族和汉族,但是仔细观察,却有许多他们自己的特点,表现出尔苏人独特的文化内容。由于尔苏人的饮食文化牵涉面广,限于篇幅,本文只拟介绍尔苏人婚礼仪式中的饮食文化部分。

  饮食文化不仅是一个族群重要的文化内容,而且通过饮食文化的现状,可以考察一个区域里面的经济关系、族群关系、文化涵化以及族群互动等现象。一方面,通过尔苏人独特的饮食文化,可以界定尔苏人与周边民族的族群边界(Barth 1969),同时,可以追溯和建构他们的族群关系的历史。例如,在历史上,由于凉山地区彝族人口及经济上占绝对优势,彝族的饮食文化内容影响了尔苏文化。而当汉族的和以汉族为代表的国家体系在尔苏地区建立起来以后,彝族饮食文化对尔苏人的影响退居次要地位,取而代之的是汉族饮食文化。凉山彝族常说:“尔苏人有舌头”。意思是说尔苏人不仅可以说尔苏话,还可以说彝话和汉话。这句话实际上反映了尔苏人在历史上的弱势地位。目前,尔苏人的老年人可以说流利的尔苏语、彝语和汉语,而年轻人多半已经不会说彝语,只会说尔苏语和汉语。从语言上可以看出,彝族文化影响正在被强势的汉族文化所替代。在饮食文化方面的情况也极为相似:在整体上看,尔苏人的饮食文化里面有彝族饮食文化的影子,那是因为历史上受彝族饮食文化的影响造成的。而目前尔苏人在饮食文化方面有许多已经开始向汉族文化方面靠拢,比如结婚的时候讲究摆“九大碗”宴席。

  本文不仅想把尔苏人的饮食文化内容介绍给读者,还想通过饮食文化的变迁探讨尔苏人所处的社会中的族群关系的变迁痕迹。采用了“现场参与”的方法进行介绍,同时加入一些与当地彝族、汉族比较的方式进行叙述。本文的数据源于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的实地调查,文中出现的人名系笔者取的化名,特此说明。

  尔苏人的婚礼仪式是在腊冬时节举行的,主要是因为这个季节属于农闲季节。婚礼是尔苏人所有人生礼仪中最为热闹而隆重的仪式,出生礼、葬礼等与婚礼相比起来就逊色多了。一个尔苏老人曾自豪地对我说:“葬礼方面彝族人最为隆重,婚礼方面彝族人就远远不如我们尔苏人热闹”。在办丧事的时候,彝族人会倾其所有来办理丧事,人们以多牛来表示对死者的尊重,也表示他们尽了社会赋予他们的义务。彝族人牛的人包括直系子女,还包括侄女侄女婿、外甥等。可以这样说,只要是晚辈,在奔丧的时候就以牛为最高礼节。尔苏人死了老人也以所的牛多为“荣”,但是,一般都是直系子女才牛。婚礼方面,彝族人似乎办得比较简单,婚礼主要在男方进行,新娘一方不再办宴席请客吃饭。而尔苏人的婚礼男方女方一样重要:男方不用说要大办宴席,而女方也会在接亲人到来的那天和新娘回门的那天宴请前来祝贺的亲友。

  尔苏人的婚礼,在仪式方面有许多独特的地方,其中有许多是跟饮食文化相关联的。尔苏人的接亲人一般由三个人组成,这三个人分工明确:一个是去背新娘的,一个是去“承受[③]”酒的,一个是去“承受”烟的。背新娘好理解,就是去把新娘背回新郎家。这是西南许多少数民族的婚俗之一,当地的彝族接新娘也是背回来的。然而,“承受”酒和烟,可不是用背去“背”这两样东西,而是用胃和肺去“承受”。

  在越西县保安藏族乡新桥村和沟东村,笔者参加了一个尔苏人婚礼全过程。在这个婚礼过程中,我是作为新娘“家人”身份参与的。因为我和新娘的一个堂哥早就认了“弟兄”关系。那天,我的那个“兄弟”来叫我,说接亲人已经来了,让我赶紧去看参加婚礼。接亲人一般来三个人,一般不超过五个人,那次婚礼只来了三个接亲人。我去的时候,只见新娘家从院子到堂屋都是水,也就是说按照尔苏人的习俗,新娘的姐妹们已经用水好好地“招呼”了接亲人。这种招呼方式也与当地彝族有很大的差异,彝族接亲的人数不限,越多越好,因为彝族的接亲人不是单纯来接亲,他们的任务是来“抢亲”的。有些接亲队伍有十多个人,来人一到新娘家村口,就会有早在那里守候着的新娘的伙伴们用水和锅烟子等候他们。新娘坐在自己的屋前,抢亲人的目的是抢新娘,要用手碰上新娘才算是“抢”到手了。新娘的伙伴们们当然不会让他们轻易得手,于是就有了水和锅烟子的“招呼”,甚至还有木条或的“伺候”。抢新娘的人在那天是不能的,真正要做到“打不,骂不还口”。可是一旦接亲人用手碰到了新娘的衣服,就算是“抢”到了新娘,不准再对接亲人泼水或抹锅烟子了。主人家还要请他们到早就烧好的火堆边向火取暖。尔苏人的婚礼里没有抢亲这一关,也就没有了用条子或打接亲人的场面。尔苏人只是用水把接亲人迎进屋里,但是他们的节目才刚刚开始,在屋子里继续泼水是难免的,姑娘们会趁接亲人不注意的时候把水泼在他们身上甚至泼进他们的脖子里。我进去的时候,三个接亲人几乎都成了“落汤鸡”,但是姑娘们还在不断从外面用桶提水进来。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们最为积极,是主力军,个个有不把水泼在接亲人身上誓不的劲头。最后老人们出面解围,接亲人不断求饶才算告了一个段落。

  接亲人一进入新娘家的院子,就要接受新娘的伙伴们的泼水。这是三个接亲人必须共同承受的。这样还不够,他们还必须选出一个人来坐在院子里让姑娘们泼,这个难度就大了。因为尔苏人那是在腊冬季节。那天,寒风刺骨,没有太阳,还飘过一阵细雪。有经验的承受水的人不会多穿衣服,如果多穿了衣服,淋湿后更加不容易靠身上的体温使它们变干。我见那个人里面只穿了一件单布衣,外面套了一件擦尔瓦[④]。不一会儿的工夫,在数十个姑娘的数十个盆子或水瓢下,在周围人的阵阵欢笑声中,那个人就被从头到脚淋了个彻底透。我当时穿着厚厚的大衣,站在较高的地方,看着被泼水的那个人,不由得身子打寒颤。

  第二天一大早,新娘的女伴们就把新娘背到屋外的一棵大树下梳妆打扮。从屋里一出来,新娘就开始号啕大哭,哭得很是伤心。这是告别爹娘的哭声。尔苏女孩出嫁,都是父母给定下来的亲事,自己没有自主权。所以,新娘出嫁的时候的哭声,一种含义是表示从此要离开父母,是表达对父母的依恋。另一种含义是心里不情愿嫁给一个并不熟悉的人。哭嫁是很多民族都有的一种习俗,譬如,凉山彝族的哭嫁还有“哭嫁歌”,是在接亲人到来的那天由新娘的女伴们唱的。唱得很是凄凉,充满了对父兄的埋怨与不满。

  尔苏新娘哭着喊着被背到屋前的大树下坐着打扮,这是尔苏人的规矩。所以,每户尔苏人的屋前必然种有一棵树子。这使得尔苏村子包围在茂密的树林中,这是尔苏文化有利于的地方。坐定后,新娘继续号哭,给新娘穿新衣裳的是一位年纪稍大一些的妇女。她很麻利地在其他人的帮助下,给新娘换上新娘装。在新娘换衣服的时候,有人端着盘子,里面倒好酒去敬那些在旁边等候背新娘的接亲人。场面跟昨天泼水、压酒不一样了。今天就像一家人相互敬酒道别。等新娘换完了衣服,两个同样穿了盛装的伴娘及其他送亲的人即叫接亲人去背新娘上。按照尔苏婚礼的习俗,新娘这一天在上是不能走的,不管有多远的程,都必须由人背着走。依沙依沙阿木(现年45岁)告诉我,他最难忘的一次是到甘洛蓼坪乡小河村去接亲。他们一大早就从小河村出发往回走,到晚上8点才把新娘背到村里,足足背了近十个小时。这段距离,平时走只需要3个多小时。由于那个新娘体重比较重,他们去接亲的和对方送亲的人通力合作,一共十多个人轮换着背,光靠接亲人背的话难度更大。

  接亲、送亲只是整个婚礼的一部分,限于篇幅,本节只介绍了婚礼的序幕——把新娘从娘家送到婆家的过程,没有系统介绍新郎一方的婚礼仪式,但是在后文中有一些零星的描述。在整个婚礼过程中,有许多跟饮食文化相关的活动。本文特别介绍游戏化和象征化了的饮食活动,还关注受彝汉两族影响的饮食文化内容。这些内容已经不是简单的“填饱肚子”的活动。

  如果说在大冬天接亲人要“心甘情愿”地接受女方的泼水已经让人害怕的话,接下来的“承受酒”仪式也可以让人。那个“承受”酒的人必须接受新娘家“酒的洗礼”。在座的人都可以给他倒一杯酒,而这个承受酒的人不能,必须喝完。泼水仪式完了以后,接下来的是“轰轰烈烈”的敬酒仪式。

  首先是新娘的弟兄们的敬酒,按尔苏人平时常见的规矩,敬酒人和喝酒人都同时喝。那个人都毫无推辞地一杯杯倒入肚子里。在敬酒过程中,杯子一般是装一两左右的,但是遇上有“较劲儿”的人,就会提出要和承受酒的人用牛角杯喝酒。这牛角杯是用牛角做成的,每一角据说能装四两白酒。我看到承受酒的人刚才喝了不少酒,现在又要喝一牛角酒,心里直发怵,暗暗为他捏一把汗。谁知他还是分两口气把那牛角酒喝了下去。喝完后直接往我这个方向跑过来躲酒。我当时和新娘的父亲坐在靠墙边的煤炭炉边看热闹。按照尔苏人的规矩,这一天的新娘的长辈不出面敬酒。我作为新娘堂哥的“兄长”,本来是应该去敬酒的,但是我实在不忍心看到那个人那种喝法。他可能也看出了我不会让他喝酒,所以躲了过来。我在条凳上挪出地方让他坐下,同时帮他说好话,请求大家让他歇息一会儿。据他介绍,当时他已经喝了二十多杯酒,再加上那一牛角酒,他说肚子里少说也有三斤白酒了。我问他是不是因为他能喝酒所以人家才请他来承受酒的。他说也不是因为他能喝酒才被请来接亲,是新郎家根据自己的需要请人,主要是看婚礼的整体安排。不来接亲也要在新郎家帮忙做其他事情。如果被邀请来接亲是不能推辞的。他解释说,因为每个人都会结婚,以后自家的人也会结婚,也要请人家帮忙接亲。新郎家定下来接亲人员后,接亲人自己私下商量,分配任务。

  内地汉人结婚也喝酒,但是,喝酒不会这样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笔者1990年在陕西省商洛地区洛南县“基层锻炼”8个月期间,曾参加过两对当地人的婚礼。陕西人的婚礼也有很多酒,但是喝酒最多的人往往不是外人,而是新郎和新娘。结婚那天,新郎和新娘是中心,大家认为应该喝醉的是新郎和新娘,于是大家想尽一切办法罚新郎新娘喝酒。闹洞房的时候,把新郎新娘裹在被子里面,外面用绳子捆结实,然后把他们丢在新房里,闹洞房的人才离去。在那种场合下,新郎新娘以外喝酒的人是自己随意喝的,是一种自愿行为,不是义务行为。彝族接亲人也会“承受”许多酒,但是彝族接亲人是平均承受的,也就是说在座的接亲人都会被敬上相同的份量,没有一个专门指定的“承受酒”的人。彝族婚礼上,新娘家的人和接亲人之间都可以互相敬酒和劝酒,一般情况下,能说会道的人会取胜。还可以通过对歌、辩论等形式来决定谁喝酒。所以,彝族的婚礼,新郎方希望请到一个能说会道的人去帮忙,而不是只能喝酒的人。新娘方也希望请到能唱能辩的人来帮忙接待接亲人。接亲方和新娘方在喝酒这个方面主要看的是对方的辩论“实力”,而不是喝酒义务。而尔苏接亲人的喝酒行为是义务行为,而非自愿行为。这是尔苏人和汉人、彝人明显有差异的地方,反映了尔苏人酒文化方面独特的地方。

  尔苏人接亲的人之中,必须有一个人的生辰八字要和新娘相吻合。根据这一条的考虑,新郎家请来接亲的人当中年龄最小的只有十三岁。他的辈份是新郎的叔叔,生辰八字与新娘的相符,所以请他前来接亲。由于他年龄小,不能喝酒,也不能让他去“承受”酒和烟,所以,另外两个人的“任务”就显得重多了。实际上那个十三岁的小孩只是来凑够人数,分配的任务名义上他的任务是背新娘,但是第二天真正背新娘的时候,他也背不了新娘,还是让其他人来背。我参加的这个婚礼,最轻松的是这位少年,另外那位“承受烟”的也算是轻松过了关。我在参加这个婚礼之前,就听人介绍过“承受烟”的难度一点都不亚于“承受酒”的人。所谓“承受烟”,是要“抽”新娘家的女性伙伴们特意给他准备的烟。这种烟的制作方式就看人们的想象力如何了。最一般的制作方法是用一张纸把烟裹成比大拇指还要粗的烟卷。烟卷里面的“烟丝”可就看新娘的这些女伙伴的技术了。她们往往在兰花烟[⑤]里面和上辣椒面、花椒面等。不管里面放了什么,这位“承受烟”人就得跟那位“承受酒”的人一样,不能推辞,一定要把“烟”抽完。大家可以想象这种烟的味道,可以想见“承受烟”人的痛苦状。抽这支烟的人往往会泪水和鼻涕一起往外流,狼狈不堪。

  但是,我的房东曾告诉我一个技巧。他说他年轻的时候经常被请去接亲。接亲的时候最难过的关是抽烟那关。后来他“发明”了一种抽法:在抽烟的时候,不是采取“吸”的方法而是采取“吹”的方式。也就是说避免往自己的肺里吸进那些呛人的烟子。但是如果不,烟不肯燃烧,不能完成吸完的任务。在这个时候采取“吹”的方法也能把烟点完,而且“吹”烟冒出来的烟,的不是承受烟的人自己,而是周围那些一心想为难他的姑娘们。我的房东说他的这招技术百试百灵,往往会把新娘的伙伴们呛得泪流满面、咳嗽不止。笔者在越西参加的这个婚礼,没有举行“承受烟”仪式。新娘的父亲解释说:承受烟仪式太了,弄得大家泪流满面的,在喜庆的日子不好看。所以他们这里已经很久不举行“承受烟”仪式了。他只是说他小的时候还在搞那种仪式。新娘的父亲当时(2002年12月)38岁,但他已经给两个孩子办了婚礼。在两年前为大儿子娶了媳妇,今年又嫁女儿。这是因为尔苏人有早婚早育的习俗。按照尔苏的习苏,应该在十七岁以上的单数年龄结婚,也即十七岁、十九岁、二十一岁、二十三岁等,在尔苏村庄里,多数情况下都是十七岁就结了婚。这位新娘的父亲当年在十七岁的时候结婚,十九岁就当了爸爸,三十六岁的时候给自己十七岁的儿子娶了媳妇,三十八岁的时候打发[⑥]自己十七岁的闺女。

  送亲队伍到达新郎的村子的时候,村外坡上坡下已经站满了人。从远处就可以看到这些人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了。大家在鞭炮声中热热闹闹地进了村。进村的时候,背新娘的人走在最前面,送亲队伍跟在后面,队伍里面不断加入前来看热闹的人,不一会儿村屋之间狭窄的道上都挤满了人。新郎口院子里也已经挤了很多人。背新娘的人把新娘背到新郎口的大树下坐定,新娘的头上依然盖着披毡。主人家的小伙子们走出来给客人敬酒。在这个时候,敬酒代表着一种游戏成份在里面。双方喝酒的时候,必须是拼酒,主人家喝多少,客人就要喝多少,或者说客人要求主人喝多少,主人就得喝多少。在婚礼场合,送亲队伍是有绝对“”的。他们的要求主人家(新郎家)会尽力满足。在很多情况下,送亲人会新郎家,而新郎家人是绝对不能表现出生气的模样的。

  背新娘的人最后任务是把新娘背进新房。虽说是新房,其实不是小两口的“新房”,并不像汉人那样,尔苏人在结婚那天是不的。新娘参加完婚礼仪式后,第二天就要返回娘家。所以,这里所说的新房,其实是新郎父母的家。新娘被背进去后,也不能进公婆的房间,只能坐在堂屋最靠墙角的地方。按照尔苏房屋的结构,进入大门面对的是火塘,火塘有三个石头竖起来用以支撑锅,俗称锅庄。锅庄是堂屋的中心,人们围着锅庄坐,一是为了向火取暖,另外的一个作用是以此来排定座位。主人家和贵宾坐在上首,即面对大门的位子,上首的右边是妇女和家人坐的,左手边是一般客人坐的。面对上首座位的是下首位子,是孩子或家中帮忙的人的。平时很严格,只要有长辈在,晚辈是不能贸然去坐上首位子的。上首位子其实是很难承受的位子,坐在那里会被烟得泪流满面。因为上首向着大门,风从大门吹进来的时候,就会把烟子吹向上首的人。在这种表示长幼尊卑的等级象征系统里,新娘不能坐到锅庄边上去。为此我曾问过几个人,他们对新娘的坐法的安排,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新媳妇地位尚未巩固,在公婆家不能和大家平起平坐,所以要让她坐在墙角。另一种解释是,新娘害羞,不好意思坐在靠近火塘的地方,所以选择坐在最外面的。

  尔苏人的婚礼,处处弥漫着紧张的“酒战”,到处都可以看到碰杯对饮的人,还时时听到大家愉悦的喝彩声或得意的起哄声。年轻人在一起谈论最多的话题是喝了多少酒。在婚礼场合下,人们不是因为想喝酒而喝酒,而是牵涉到新郎、新娘双方两个“阵营”的团体及“”问题。各方都尽力向对方挑战,如果有对手挑战,要毫不地迎上去。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人人都努力发挥自己的最大喝酒潜能,努力做到不在对手之前醉倒下去。

  尔苏人的饮酒礼俗很丰富。人们很珍惜酒,总是用酒来表示对长辈或尊贵客人的尊敬。平时喝酒总是先喝,年轻人敬酒的时候,倒好酒后放下酒瓶,然后双手恭敬地把酒杯举到的面前。家中来客人,首先拿出来接待客人的不是茶,而是酒。因此,“酒战”其实是一种善意的游戏,目的是促进双方的接触和了解。婚姻本身就是一种两个家族、两个村庄或两个区域的结合的象征。婚礼使主客双方的人走到了一起,酒在这重场合下成为人们相互深入了解的催化剂。

  婚礼进行到深夜的时候,送亲队伍仍然是仪式的主角,主人家仍然小心翼翼地关照着这些今晚上不能“得罪”的贵宾。虽然有些招待仪式连尔苏老人都说不清楚。比如,到了深夜12点左右的时候,主人家会让送亲队伍吃顿“宵夜饭”。这顿饭的用意,我问了几位老人,他们都只是笑眯眯地说这是他们祖先传下来的习惯,但没有具体的解释。

  在灰暗的灯光下,主人家端上来一盆油炒饭。只放了几把木勺,没有其他菜也没有汤。送亲队伍对这盆饭的到来,表现出有些“反常”:大家没有了平时所见到的客气和推让,而是默默地拿起木勺舀了一小勺饭送进嘴里,然后退回原位。作为送亲之一,我也拿起了木勺……此时,旁边的依沙阿木用手肘轻轻碰了一下我,声音有些神秘地对我说:“你要小心吃,不要多舀,很辣……”我舀了一小勺仔细一看,这哪里是什么饭?分明是辣椒多于米饭。我放进嘴里,顿时感觉辣得不能下咽。这种辣椒饭是用油炒过的,做法是先放油,然后放下米饭炒匀,然后和入比米饭多一倍左右的辣椒面。可以想象这根本就不是成心让大家吃的,有些恶作剧的做法。实际上在第二天的餐桌上,我看见那些头天晚上的辣椒饭作为一道菜摆在餐桌上,作为一道下饭的“菜”。

  从新桥村新娘家到沟东村新郎家距离约三公里,能相互看到对方的村子。平时不须半个小时就能到达,那天人们花了三个多小时。我是送亲人之一,一直跟着新娘走。同行的其他男子几乎都参与了背新娘。我由于忙于,也就没有被要求参与背新娘。大家没有指望那个13岁的接亲小孩背新娘,另两个男子状态也使人很纳闷,因为他们总是背了二、三十米左右就停下来休息。后来,我才明白这两个背新娘的人从昨天到今天都没有好好休息过。不断被敬酒,压酒,喝了酒一般就吃不下饭了,再加上晚上可能休息不好。通过这样的,他们哪里还有力气背新娘?也许送亲的人明白他们的难处,他们纷纷去帮助替换着背,最后终于背到了终点站。这与笔者小时候所见的彝族背新娘有些差异:彝族的新娘那天也不能行走,而背新娘的人也要经过掐算,要生辰八字相和的才可以去背。如果所选的背新娘的人太小不能背动新娘,可以让他象征性地做一个“背”的动作,然后让新娘骑马走。我问尔苏人新娘可不可以骑马走,得到否定的回答,并得到了依沙阿木所述的故事。

  我们花了三个多小时的原因,一个是所说的接亲人的“状态”不好造成的,另一个原因是在边沿途“吃”了好几顿饭,才耽搁了时间。这里所说的边吃饭并不是因为接亲人和送亲人饿了、渴了,所以在边买饭吃。实际上,接亲人第一次背上新娘没有走到50米,刚跨过一条流经村子的小溪,就停下来了。原因是前面有一些人端了饭菜放在边请接亲人和送亲人吃。所送的饭是大米饭,用盆子盛着。另外的盆子里有一盆带汤的豆花,一盆带汤的腊肉,还有一盆是鸡肉。据介绍,这是好几家人做好饭菜以后合在一起的。在人们给新娘打扮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忙着把早已做好的饭菜送到新娘一定要经过的口。这些送饭的人是新娘的至亲,是新娘家血缘关系最近的人。我们的送亲队伍还没有走出村子,就吃了两顿边饭。人们刚从新娘家吃了饭,肚子肯定是不饿的,可是大家礼貌地用木勺舀了一口放进嘴里,然后退下来。等确认没有人再吃了,那些人才把饭菜移开,让出,让送亲队伍继续前进。请吃边饭是一种象征性的“请客”,其深层含义是显示亲属网络关系。这种亲属网络关系是一种布迪厄所提出的“实践的亲属关系”(practical kinship),是情境化的人际关系的一种情况(Bourdieu 1977:34)。新娘一直用一间黑色的羊毛批毡盖着头,家里或上的饭都没有她的份,因为按规矩她已经在结婚前一天就节食,不再饮水,只吃点鸡蛋。人们解释是被背着走的担心新娘上大小便不方便所以才节食。

  敬全猪是整个婚礼的一个。所谓敬全猪,并不是送整只猪,不像、广东一带的整只烤出的烤乳猪,而是已经分解开的猪肉。这里说的的“全猪”,严格意义上讲不是一整只猪,但是猪身上的每个部位都必须有一点在里面,不然,敬客人的时候如果被索要某个部位的猪肉而找不到,负责敬全猪的人要被罚喝酒。

  婚礼进行到深夜两点左右的时候,该敬酒的敬了,该唱歌的唱了,该跳舞的也跳了。人们由于劳累,已经显出疲惫的神情的时候。敬全猪仪式又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起来,宛如给他们吃上一付兴奋剂,许多人又恢复了活跃。有资格接受全猪的是新娘那方的重要亲戚。由于尔苏婚礼中女方父母不参加送亲,叔父、兄弟等就成为接受全猪的对象。那天,笔者坐在新娘的叔父的旁边,旁边还围了送亲的其他人。一个男子端上来一个竹制簸箕和一壶白酒。簸箕里面最显眼的是一个半边猪头,后面是零碎的猪肉。那个男子开始“盘点”,一边拿起里面的猪肉,一边说:“这是猪头,这是猪尾,这是猪腿,这是猪肚……”等他盘点完以后,送亲队伍开始七嘴八舌地“发难”他:“猪血呢?”“猪膀胱呢?”“猪拱嘴呢?”那位敬全猪的人一一找出相应部位的猪肉。如果没有找到,就会在送亲队伍的起哄下被罚喝酒。不一会儿,那个人被罚了好几杯酒,场面非常激烈。送亲队伍想尽办法希望找出对方遗漏掉的猪身上某一个部分。当时我记得,有个人提出要对方找出猪乳房,还有人提出要猪喉管……显然,这是对方,对方只得以罚酒来表示歉意。据介绍,敬全猪的人由新郎家请一名能说会道又能喝酒的人来负责。这是一个苦差,从接受这个任务起,这个人就得十分小心。因为送亲方有些人为了达到发难对方或恶作剧的目的,会在敬全猪仪式进行之前就去“偷”了猪肉的某些部位,然后在敬全猪的时候对方。所以,这个敬全猪的人,事先要清点好簸箕里的猪肉,还要小心好簸箕,避免有人来“偷”肉。

  等猪肉盘点完毕,送亲方表示满意以后,敬全猪的人却拥有了“”:他可以“卖”簸箕里的猪肉。虽然那簸箕里的猪肉名义上已经是敬对方的,但是必须要付钱才能得到肉吃。钱的多少随买方给,但卖给多少猪肉或多大猪肉或什么部位的猪肉,则由敬全猪的人决定。买猪肉的人有出一元、二元、五元的,关键是多出钱并不一定会得到相应多的猪肉。可能对方觉得笔者刚才没有参与他们,所以在我出了二元的情况下,给了我一条猪蹄和几片煮熟的猪肝。而有人出了五元,只得到一小块猪肉,也没有办法,因为在人家手中。

  敬全猪和“买卖”猪肉,是尔苏人饮食文化中很有特色的仪式。这里的买卖猪肉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也不是为了公平交易,而是一种象征性的娱乐活动。这种象征的深层含义有两种,一是敬送新娘来的尊贵的亲戚们,因为对方把新娘嫁了出来,也即把新娘“给”了新郎。而新娘嫁到这边以后,“”支配权转移到了新郎这方。

  新郎家的两天一夜的婚礼程序完成以后,送亲队伍即送新娘回娘家。在送亲队伍出了新郎家院子以后,新郎和他的两三位伙伴用盘子托着酒杯出来“卖喜酒”。这又是一种没有市场意义的“买卖”。人们纷纷掏出钱去买酒喝,喝酒的方式是买方(新娘方)在盘子里放入钱(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不等,数目没有)以后,可以端起盘中的酒,卖方(新郎方)就要有人陪着这个“买主”喝酒。买主喝多少,卖主就要陪多少杯。大家都尽量避免和新郎一起喝酒,因为他已经连续忙了好几天,而且一直都没有好好休息过。

  如果说上文所说的“酒战”是一种把酒文化游戏化了意思,那么,这里的买喜酒却是一种象征性的“买卖”。婚礼已经举行完了,在这个婚礼中,送亲方和主人家已经接触了两天一夜,大家在一起已经尽情的喝酒、唱歌、跳舞……这最后仪式完了以后,新郎倌要出来答谢大家。送亲的客人们也对主人家的热情款待表示感谢,对婚礼的举办成功表示祝贺,也需要回敬主人家。于是,大家出现了这“买卖喜酒”的场面。实际上,新郎倌并不是为了要卖酒,他是的想最后敬一下新婚妻子的父兄们。而送亲人在拿酒之前先放一些钱在对方的盘子里,表面上看到是“买”酒喝,其实不然。这些钱也是代表酒的,是表示用来买另外的酒的酒钱。因为就算客人们想回敬酒给主人家,但是这里的酒全是新郎家的。如果用那些酒敬主人家,显得没有回敬酒。于是,放些钱到新郎的酒盘子里,表示借主人家的酒来敬主人家的人。

  送新娘回娘家的时候,我看见送亲队伍中一个小伙子背着一个背篼[⑦],里面装了一些猪肉和白酒。这是新郎家给的喜礼,是给那些没有能来参加婚礼的至亲带去的。新郎家早就预算好要给哪些人家送喜礼,一家都不能少。这些需要送喜礼的人,实际上也就是接新娘的上请送亲队伍在边吃饭的那些人家。一般情况下,那些人家由于辈分高于新娘的父母,所以跟新娘的父母一样,不能来新郎家参加婚礼。这些喜礼也就是表达对他们的感激。各家的喜礼包括一条连着肋骨的猪肉,是专门宰杀的大猪的猪肉。每条猪肉长约两尺,宽约三寸,约重五市斤。跟猪肉配套的是一斤白酒。我见到的那些白酒是散装的,用喝空了的啤酒瓶倒入散装白酒,盖子是用玉米核做的塞子。回赠喜礼是为了回应那些维持“实践的亲属关系”的新娘至亲,他们在新娘出嫁的时候,请接亲人和送亲人吃过“边饭”。从另一个角度看,那种边饭是一种礼物形式,新郎家的喜礼是一种礼物的回赠,显示了尔苏社会中的“礼物的流动”(阎云翔2000)情境。

  前文开头的时候介绍过接亲人到新娘家后的一些仪式。接亲人需要连过承受泼水、承受酒、承受烟的仪式,这些仪式完成以后,他们的当天的任务就算告了一个段落。接下来,新娘的娘家宴请宾朋,招待村里前来参加婚礼的所有人。我参加的这个婚礼娘家杀了一头大肥猪,砍成砣砣肉[⑧]煮好。吃的时候先让三位接亲的客人吃,然后才是村里来参加婚礼的人吃,主人家最后吃。吃饭的时候是三人一组,每组有一盆米饭和一盆连汤带肉的菜,饭菜放在地下。大家围着盆子,多数人蹲着,少数人直接坐在地下。吃饭地点是在院子里。一轮吃完后离开,帮忙的人把汤菜端回去,倒入锅中,然后再从锅中舀出一盆端回来。外面有专人负责安排吃饭的顺序,根据第二批人坐上去吃。如此反复,直到所有的人都吃上饭,婚宴也就算结束了。

  新娘家宴请宾朋的时候采用是和当地彝族相同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是目前凉山彝族最为普遍的饮食方式。从尔苏人的居住看,历史上长期与彝族打交道,饮食方式受彝族饮食文化的涵化是极有可能的。从历史文献上看,尔苏人早期的饮食方式有异于目前的方式。例如,清朝光绪年间的马编篡的《越嶲厅志》引范守己《九夷考》描述尔苏人先民“西番”的饮食习惯是“(西番人)种青稞、圆根为食,以酥煎菜为羹。燕会杀牛,沃咂酒,烧猪羊肉,半生熟食之。”(马 1968:854)。从这个记载看,尔苏先民的饮食方式是与现在是有差异的。尔苏人烧肉吃的习惯目前在教仪式上还使用。笔者参加过一个因为小孩生病而举行的“诓鬼”仪式,就是用烧肉“诓”鬼的。人们认为小孩生病是鬼缠在了小孩身上,暗含的意思是鬼想吃小孩的肉。所以,大家用一头母猪来举行诓鬼仪式,目的是用母猪肉把鬼诓走。这个仪式中诓鬼的肉全部是烧的,不能是煮的。而且除给鬼吃的烧肉外,在座的每个人都要吃掉余下的烧肉。鬼的形象是教人士做成的七个茅人。为了让茅人站立,采用了四根木条支撑作为它的四只脚,四根支架之间用草编织成一个隔层。这个隔层既起固定支架的作用,同时也是放置烧猪肉的地方。每个茅人可以获得一长条烧好的猪肉。咒鬼诓鬼仪式在凌晨鸡叫之前完成。完成后,请五位小伙子把那些茅人草鬼送走。据说,只要把草鬼诓骗出病人家的房子就可以了。那些烧肉即可成为那些送茅人的小伙子的野餐品。

  上引的载彝族先民“猓猡人”的饮食习惯是“食多荞饼,婚姻以牛羊为礼,酒席铺松毛于地,盘足坐松上。男女分席。击牛羊剥皮。猪用火烧,半割碎和蒜菜谓之叱牲。饮泡咂酒,木碗木杓即其器皿,食肉以竹签为筋”(页852)。这段关于彝族的饮食的描述跟目前凉山地区的彝人和尔苏人是相同的。表明尔苏人的饮食习俗受到了周边彝人饮食文化的涵化。

  与新娘家采用宴请宾客的方式完全不同的是,新郎家采用汉族式的“九大碗”[⑨]宴请宾朋。新郎家请来的一位帮助安排做宴席的人说告诉我,现在尔苏地区结婚都讲究摆宴席。而且规模不比当地的汉族人结婚时摆的宴席差,实际上是按照当地汉族的规格来办的,越是靠近汉族的规格,越表示这家人办宴席办得好。虽然在很多其他方面,尔苏人保留了自己很强的文化,但是,对于办宴席这件,尔苏人完全受汉人影响。

  新郎家的“九大碗”里面除了鲜猪肉、腊猪肉、鸡肉等自己家里本来就有的以外,还有鱼、鸭子、海带等自己没有的东西。在海拔2500米以上的山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河水,不能养鱼,也没有鸭子可以的池塘,所以,村民们平时吃上鱼肉、鸭肉是较困难的。能吃上海带,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据宴席总管介绍,他们为了采购这些东西,在婚礼的头一天就带上两匹马到县城去采购。那天的九大碗,共买了五十斤鱼,十五多只鸭子,五十斤海带等。两匹马驮回来都是沈甸甸的。尔苏人虽然平时也炒菜做饭,但是,因为婚礼常重要的事情,在花了巨大代价的九大碗制作方面,他们专门请来了两个汉人来掌勺做菜。这两个人是新郎父亲的朋友,住在邻村。这两个汉人的劳动算是“人情工”,不用付给工钱。等以后他们家需要操办大事的时候,这家尔苏人就要去帮忙。实际上,尔苏人和周边的汉人、彝人之间已经有很多这样的相互帮忙的社会关系网络。不同族群的人们之间甚至建立“干亲家”[⑩]关系。干亲家之间会在对方需要的时候鼎力援助。在这个个案中,新郎的干爹自始至终都在场帮忙,他是邻村的一个彝人。这是一种基于友情的人际关系,已经越过了亲属关系和族群体系。这种寻找亲属关系以外的人际关系的情形,跟遥远的中国东北方的汉人小区如出一辙(阎云翔2000:114)。

  主持人宣布宾客入席吃九大碗的时候,现场出现了少许的骚动现象。主要是有些人一哄而上去抢座位,而现场的桌子不能同时坐下所有的来宾。一会儿的功夫,院子里七八张桌子就被抢坐一空,旁边还站着许多人。关键是这些站着的人,主要是新娘的娘家来的送亲人,都是今天“得罪不得”的重要客人。这些送亲人不主动去抢座位,而是站在旁边,有些人开始开玩笑似地数落主人家没有能力办宴席。后来,宴席总管出来解围,专门用汉语说:“大家请注意,今天到场的,不管是藏族也好,彝族也好,汉族也好。请不要去抢席。请先让送亲的贵客先入席”。可是,除了几位年纪大一些的老人让出位子外,其他的妇女儿童手里已经握住筷子,像没有听见总管的话似的,巍然不动。帮忙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又找到一张桌子,另外开了一桌。把那些有点骂骂咧咧的送亲人安排坐在一桌。我由于一直是跟送亲队伍一起的,所以,我自然也被安排到这一桌里坐下。

  除了我们这一桌外,另外的几桌都是汉人。原来,当地汉人的习俗在结婚吃喜宴的时候有抢席的习惯,这种习惯来源于汉语谐音“抢喜”。每个人都想先抢到,吃上第一轮的宴席,取意于最先抢到了结婚的喜庆。而尔苏人的传统习惯,送亲人是“至高无上”的,最先入席吃饭是理所当然的,不必要去抢席。不是送亲的人,在这个时候会很自觉地退在旁边,等待总管安排入席才入席。所以,从这里看,传统观念的差异导致人们的行为的差异还是存在的。虽然是在餐桌上的内容已经被涵化,接受了汉族的内容,但是,这种传统的观念还是没有更改。

  在越西的这个婚礼的这种抢席的混乱还是比较轻的,我二○○二年九月份参加的另一个尔苏人婚礼情况更混乱。那是在雅安市的石棉县永和乡二台子村。这个地方是汉族聚居区,目前只有几户尔苏人是新近的变迁户,他们买了当地汉人房子后从山上搬迁而来。前文提过,尔苏人的婚礼是在农历腊月才举行的,但这个婚礼有些特别。由于新郎在江西省打工,是一个美发屋的理发师,发展得不错。他回来探亲的时候,跟未婚妻商量好一起去江西打工。为了在外面能够地住在一起,他们决定打破冬天结婚的习惯,决定在九月份就把婚事办了。按照新郎的父母的说法,由于儿子决定结婚的时间太仓促,他们没有准备太充足就举办了婚礼。婚礼通知了甘洛、越西、汉源等县的尔苏亲戚。笔者是同甘洛县的八个亲戚一起去的。我们这边去的是新郎家的亲戚,所以算是“主人”方的人,所以提前一天就到达了新郎家。提前去的目的是主人方的人聚在一起,商讨婚礼的具体细节。其实,这种情况提供了远近亲友的机会。所通知到的亲戚,不管道远近,都会尽量赶来。这显示了亲属组织在尔苏社会中的作用,跟许多族群一样,亲属制度是把尔苏人组合在一起的一个重要纽带。

  新郎的父母都已经不会说尔苏话了,实际上这个村子里的尔苏人都已经不会说“自己的话”了。但是,他们有强烈的尔苏族群认同,对于尔苏的习俗尽量保持,只是像饭菜这样的宴席安排肯定是不能按照尔苏人自己的方式去办了。婚礼的顺序按照尔苏人的习惯进行,即婚礼的头一天晚上,新郎方派人去新娘家去接亲。新娘家举行泼水、承受酒、烟以及宴请亲朋的仪式。新郎家也举行宴请自己这方亲友。但是,所有的宴席则完全按照当地汉族的规格办理。比如有酥肉、炖粉条、红烧肉、回锅肉等大型宴席必备的菜种。而且二台子的这个婚礼绝大多数帮忙的人都是汉族邻里,宴席总管是一个五十多岁的汉族妇女。她负责安排宴席,负责指挥上菜等。在深夜十二点左右,还可以听到她用已经变得沙哑的嗓子对那些帮忙的人宣布:“大家明天要早起,烧火的必须在早上三点到场。帮忙的必须在三点半到场。新娘明天早上十点钟到,我们必须在新娘到达以前准备好所有的饭菜……”

  当天下午六点左右,在我们甘洛的八个人到达没有多久,主人方的宴请也开始了。那位女总管一宣布宴席开始。只见刚才还在打扑克打麻将或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聊天的人,突然一哄而起,不管大人小孩男男,都即刻去“抢喜”。顿时十多张供八人坐的桌子前乱成一片。只有来自远方的尔苏人坐着不动,他们知道这是“抢喜”(抢席)习俗,但是,大家都不去抢。甚至女主管过来请大家入席都不动,其中一个人说:“我们是主人家,最后才吃,先让他们吃”。吃宴席的人换了两三批,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慢慢才有桌子空了下来。这时新郎的父母走过来亲自请这些亲友上桌。于是,我们一行近二十个人把两张桌子拉在一起,让帮忙的人把菜再热一下,最后入席。大家此时慢慢喝酒吃菜,一吃就到了晚上十一点过了。晚上,汉族邻居们回去了。剩下的尔苏人一直在一起相互敬酒,尽情唱歌跳舞,一直到天亮。

  研究显示,一些族群在其他文化内容方面接受了另一个族群的文化后,还会把自己传统的一些饮食文化内容作为一种族群标识(marker)而传承。例如,马来西亚马六甲“峇峇”是早期华人移民的。他们的祖先去马六甲的时间比较早,所以跟当地马来人通婚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跟马来人通婚,他们的后代在家里开始使用马来语,其他文化内容上也接受了马来人的文化。峇峇虽然在文化上受马来文化的影响很大,但是心里对华人有强烈的认同,在很多情况下会强调对华人文化的认同。比如,马来人是伊斯兰教的,峇峇为了表示与马来人不同,于是强调吃猪肉(Tan 1988)。尔苏人的情况在其他文化内容方面极力地强调自己的族群性,比如语言,他们以说他们自己的语言为荣,不管男女老少处处表现出能熟练地使用自己语言,语言是尔苏族群的一个族群标识。可是,在饮食文化方面,尔苏人虽然强调自己的传统,却受到了当地汉、彝民族的饮食文化的影响。

  这方面与同处于一个区域的彝族有很大的差异。彝族人在结婚或平时招待客人的时候,愿意按照自己的传统习惯来招待客人。在彝族聚居的村庄里,是不会出现按汉族习九大碗宴请宾客的,都是用砣砣肉来宴请。即使在汉人占多数的城镇里,人们宴请客人优先选择的是采用彝族自己的传统方式。在甘洛县城,笔者参加过几个彝族婚礼,他们一般是租一个很大的场所(比如县委或县伙食团),然后按彝族习惯,用牛、羊、猪、鸡肉等制成彝族风味的砣砣肉招待客人。如果在家里招待客人,会去买一只羊(每只约三百元人民币)或买一只三十斤左右的小猪(一般在150元左右)。因此县城附近的畜牧市场很兴旺,那里不仅是买卖牲畜的地方,同时还是宰杀牲畜的地方。帮顾客杀一头牛的报酬是150-200元,杀一只羊的报酬是30元,杀一只小猪报酬是20元,杀一只鸡报酬是2元。实际上有一个专门宰杀顾客在旁边买来的牲畜的场所,也出现了一批专门宰杀牲畜的职业。从业者绝大多数都是彝族,相对应地是,汉族和尔苏人占了贩卖牲畜业者的绝大多数。

  畜牧市场和宰杀牲畜的行业,极大地方便了那些住在楼房的人,那些人的难处是不便在楼房里杀猪宰羊。这项生意的兴隆,主要是跟彝族对于自己的这种饮食文化的强调是分不开的。他们的观念里面,如果有贵客到来,就应该杀一只有四条腿的牲畜来招待。最高的礼节是杀牛,其次是杀羊,再次是杀小猪,最次是杀两条腿的鸡,请吃鱼或虾等水产动物不能算“招待”。在家里招待客人的动力是可以表现彝族饮食文化的一项象征意义:如果杀牛羊招待客人,要把牛羊肩胛骨带上很厚的肉送给客人;如果杀猪,要把猪头的一半送给客人。对主客双方来讲,只有见到这些送给客人的礼物才表示真正地“招待”了客人。客人可以把所得的“礼物”转送别人,递给那个受礼者的信号是“这是某某的招待”,以此显示主客双方面子。所以,现在县城的许多餐馆,如果打着彝族餐馆的招牌,那么,他们就得随时准备好一些猪头等放好,因为请客的人有可能提出要求要送客人那些象征请了客的东西。基于这种饮食文化心理,很多彝族请客都在家里请,这不仅仅是因为家里请客比在餐馆请客便宜的得多。实际上,如果一个彝族人在餐馆请了另一个彝族客人,他可能会解释为什么在外面请客,并表示没有在家里请客的歉意。即使请客的人在外面花的钱多得多,也要这样表示。笔者认为这是与尔苏人不同的一个方面。彝族人把自己的这种饮食文化作为自己族群的一个标识,而尔苏人没有这样的强调。笔者在越西县城一个尔苏人家做客,他杀鸡煮腊肉,菜做得很丰富很可口。席间他给我说了一件事,大意是,凉山州藏族副州长某某曾经到他家来过,他杀了一只羊招待他,但反而被那个领导。那个领导说来客杀牲畜很浪费,煮块腊肉就可以了。那个领导还指出,来客杀牲畜是彝族习俗。所以,现在家里来客人,他都只杀鸡煮腊肉招待客人。

  “涵化”这个词是人类学社会学中比较晚近才使用的词,是为了区分开“”一词。因为一些人往往会根据文化的内容来下结论,比如,如果某一个族群采取了另一个族群的文化内容,就会称之为“”。实际上,有这样的情况:甲族群使用明显来源于乙族群的文化内容,比如衣食住行等,但是,甲族群的却不认同与乙族群同属一个族群。也就是说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是不同的。利奇在五十年代研究缅甸的卡钦人的时候就指出,不管是什么把人们区分成不同族群,但是绝对不是文化(Leach 1954)。换一句话说,文化不能区分族群,想通过文化现象去区分族群是困难的。莫曼对泰国的泐人的研究进一步显示,文化内容并不是界定族群的标准。他在1965年所写的题目叫“谁是泐人?”的文章中指出,从文化内容上分辨不出泐人和泰人之间的差异,但是,具体的时候,泐人会强调他们和泰人是属于不同的两个族群。莫曼对他自己在文章题目中的问好的回答是:泐人是那些自己认为是泐人的人(Moerman 1965)。

  尔苏人采用了与周围汉族、彝族相同的饮食文化,并不是说他们已经被周边民族“”了,而只能说是涵化。在当地,很多人常常称这种采用了汉人文化的现象叫“进化”。比如,尔苏人在婚礼中采用吃九大碗摆宴席的方式,有个尔苏干部跟我是这样“解释”的:“我们尔苏人现在‘进化’了,所以结婚的时候像汉族那样吃九大碗摆宴席”。还解释说,现在尔苏男子都“进化”了,所以都穿汉族衣服,只有妇女还穿他们自己的服装。

  本文试图从多个角度介绍尔苏人独特的饮食文化内容。在介绍具体内容的时候,尽力把这些文化内容放置在一个大的社会中来考察,这些独特的文化内容后面隐含着的社会关系。尔苏人的个案显示,饮食文化的变迁蕴含着经济关系的变迁,包括尔苏人与周边民族的族群关系的变迁。在探讨族群和文化认同的研究中,对饮食文化内容的关注不容忽视。

  1996 《甘洛县志》(藏族分篇),页563-577,四川省甘洛县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编。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68 《越嶲厅志》。马著,孙锵增修,清光绪32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3月重印。

  2002 《雅安少数民族》。雅安市政协文史丛书之一。雅安市民族教事务局、雅安市政协学习文史联络委编印。雅安。

  2000 《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李放春、刘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①] 二州一地七县:二州指凉山彝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一地指雅安地区,现称雅安市,七县指甘洛县、越西县、汉源县、石棉县、冕宁县、九龙县和泸定县。

  [②] 以甘洛县为例,总为人口178,757人,其中,彝族125,814人,汉族49,874人,尔苏人3,024人。见甘洛县统计局(2001)。

  [③] 尔苏人用汉语表达的时候也叫“背”,称为“背酒”、“背烟”。这个词是尔苏人直接从他们语言的语境中翻译过来的,实际含义是“承受酒”、“承受烟”。

  [⑤] 兰花烟:当地也叫“茄子烟”,因其叶子长得像兰花,故名。叫“茄子烟”可能也是因为它的样子像茄子幼苗。当地尔苏人、汉人和彝人主要烟叶品种。易种,产量高。烟劲特大,味浓。有人告诉我,在火车很拥挤的时候抽一袋兰花烟就能获得很多空间,因为很多人不习惯闻这种烟味,会纷纷躲开。

  [⑥] 打发:当地汉语把女儿嫁出去就叫“打发女儿”,明显表达了女儿最终不是家庭的重男轻女思想。

  [⑦] 背篼:四川话,是一种用竹片编成网眼状的筐,筐体上大下小,形如人的鼻子倒置状。一般配有竹制双肩背带。

  [⑧] 砣砣肉:当地汉语称块状的东西叫“砣砣”,砣砣肉的意思也就是指大块的肉。做法是将生肉砍成拳头般大小,放进锅里煮熟。吃的时候连汤带肉盛出来。里面的调料一般是放盐就可以了,有些还放上花椒面和辣椒面。这是当地尔苏人、彝人最常见的吃法。

  [⑨] 九大碗:泛指九道菜,因用大碗盛菜,故名。实际菜数不一定是九道菜,有多有少,依据主人家的财力而定。

  [⑩] 干亲家:指一个人把自己的儿子或女儿拜给另一个人当“干儿子”或“干女儿”。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叫“干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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