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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类别:饮食资讯 日期:2016-8-4 19:57:03 人气: 来源: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证券代码:002620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介平先生、叶志彪先生、邓本军先生、陈如刚先生、简社先生、潘小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平春先生、庄志伟先生、孙进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等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投资“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正平镇3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介平,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及高级室内建筑师。曾任深圳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展销部经理;自1992年在瑞和有限任职,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李介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9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控股的瑞展实业持有公司25.30%的股份。李介平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53.24%的股份,能够实际控制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叶志彪,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2012年任职于瑞和股份,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叶志彪先生没有持有瑞和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邓本军,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全国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作为技术负责人,其负责的深圳市市民中心工程荣获2007年度“鲁班奖”、中国平安全国后援中心工程荣获2008年度“鲁班奖”、深圳特美思酒店工程荣获2009度“鲁班奖”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曾任深圳中航装饰公司副总工程师;自2004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本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3,762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陈如刚,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5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内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陈如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262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简社,男,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库专家、2004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2009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项目经理”;其作为项目经理负责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业务用房工程获2006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获2007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咸阳关中温泉工程和北京东花三期综合楼(国瑞大厦)工程获2009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自1993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简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1,406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潘小珊,女,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曾在广州市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广东省紫金县金鹅温泉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自2006年12月任职于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现任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潘小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平春,男,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华侨城集团党委常委,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已退休。曾兼任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院长、暨南大学兼职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兼职教授、湘潭大学兼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刘平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庄志伟,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具备独立董事资格。2008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华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华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庄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孙进山,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曾任职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达实智能独立董事(已届满),现任职深圳技师学院教师,和而泰独立董事、硕贝德独立董事、麦趣尔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证券代码:002620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于波先生、张馨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波,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全国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作为技术负责人,其负责的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备份中心工程获得2007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曾任湖北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工程师;自1998年任职于瑞和有限;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张馨龙,男,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3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贯标评优部经理。张馨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证券代码:002620公告编号:2016-00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至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28日下午15:00。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投票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介平先生;

  1.0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志彪先生;

  1.0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邓本军先生;

  1.04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如刚先生;

  1.0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社先生;

  1.06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小珊女士。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平春先生;

  2.0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庄志伟先生;

  2.0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进山先生。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于波先生;

  3.0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馨龙先生;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转8922

  联系传真:转8922

  邮编:51800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转8922

  联系传真:转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

  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瑞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议案4的投票方式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1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议案1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4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证券代码:002620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恒星”)对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新能源”)进行增资,以投资光伏发电项目,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日,瑞和恒星全资子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获得江西省赣州市发改委的同意备案通知,同意“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正平镇3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该项目建设总装机规模为30MWP,静态总投资约为2.475亿元人民币。拟建地点为信丰县正平镇。瑞和恒星拟自筹资金对瑞信新能源增资至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增资后瑞信新能源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1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行为需提交瑞和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方可实施。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目标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7月17日

  3、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正平镇联合村

  4、法定代表人:高海军

  5、注册资本:21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生态农业投资建设开发;能源合同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光伏发电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基本情况:2015年7月17日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瑞和恒星与盛创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为55%和45%(详见公司2015年7月30日公告《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编号:2015-051)。目前瑞和恒星已按注册资本对应价格受让盛创投资持有的瑞信新能源全部股权,瑞信新能源成为瑞和恒星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瑞和股份为加大对光伏发电行业的投资,将以瑞信新能源为项目公司投资光伏发电项目。本次投资有助于提升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

  尽管公司前期就投资光伏发电行业的前景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论证,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不能排除市场、利率、行业竞争、产业政策等方面带来的不确定性,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后,在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瑞和股份亦将通过加强内控等管理手段,力求经营风险最小化。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赣州市发改委《关于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信丰县正平镇3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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